论文查重入口 机器降重入口 点我进免费降重 点我进免费查重

长江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访客3年前知网查重428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为规范我校学位论文管理,促进良好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学位论文欺诈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制定了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博士论文、硕士论文、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毕业实践环节)(统称学位论文)提交给我校申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本细则所列欺诈行为的,按照本细则的规定处理。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学位论文欺诈行为包括以下情况:(1)购买、销售学位论文或组织学位论文销售;(2)由他人撰写、为他人撰写或组织学位论文;(3)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4)伪造数据;(5)其他严重的学位论文欺诈行为。第四条 学位申请人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第五条 学位论文教师有责任和义务指导学位申请人进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指导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独立审查学位论文是否完成,制止欺诈、剽窃等行为,责令纠正不规范的学术行为。第六条 学位申请人购买、撰写、剽窃、伪造数据的,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取得学位的,提交学位评估委员会审查判决,可以撤销授予的学位。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取消学位的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有上述欺诈行为的学位申请人为在校学生的,学校应当按照《长江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管理办法》、《长江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和《长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罚;在职人员的,学校应当在给予相应处罚的同时通知单位。第七条 为他人撰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组织学位论文销售,为学生撰写的,学校开除学籍;为我校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学校开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第八条 教师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检查职责的,学校将根据责任的严重程度给予纪律处分,停止学位论文指导资格三年。第九条 学位论文考试纳入学院年度考核内容。学校减少学院相应级别的专业招生计划,追究学院负责人的领导责任。第十条 涉嫌伪造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由教务处、研究生院组织调查核实。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学校学位评估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处理。第十一条 在决定处理学位申请人、导师和其他相关人员之前,应当通知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护。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上诉、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第十一条 学位委员会负责解释本细则。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章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论文查重要求

以下是西南大学研究生论文查重检测的相关要求: 第一条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认真处理高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的精神,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使用...

内蒙古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

第一条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科研成果的主要表现,主要表现了作者在研究工作中获得的新见解、新理论、新发明,是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重要依据,是重要的科研文献和宝贵的社会财富。为了规范和统一内容和格式,特...

广东培正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根据《学位论文欺诈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认真处理学位论文欺诈行为、教育部办公厅做得很好〈学位论文欺诈行为处理方法〉实施通知(教研厅函)...

南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暂行实施办法

1、各研究生培训单位应成立以研究生工作领导为组长的博士论文评审小组,负责本单位博士论文资格评审、评审专家选拔、论文提交评审和评审意见回收统计。研究生院培训办公室具有指导和监督各培训单位博士论文评审的职...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合格标准

以下内容为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论文查重合格标准: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党委常委疫情防控专题会议工作部署,结合我校研究生工作实际情况,做出以下安排: (一)已完成课程学习的研究生,教师必须通过互...

厦门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质量保证和监督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规定 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和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2014]3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博士...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