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质量保证和监督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规定 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和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2014]3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博士论文抽样方法的通知(学位[2014]5号)和厦门大学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细则(厦门大学研究[2014]29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1、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的类别和确定方法包括单向匿名评审和双向匿名评审。单向匿名评审是指作者和导师的姓名不会隐藏在评审专家身上,只会隐藏在作者和导师身上;双向匿名评审不仅会隐藏作者和导师的姓名,还会隐藏作者和导师的姓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自行确定学院(研究院)匿名评定的学位论文类别。经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学位评定组还可以确定学院(研究院)匿名评定的学位论文类别。
二、匿名评审学位论文抽查比例1.原则上,博士论文100%;2.原则上,学术硕士论文不少于50%;3. 原则上,专业硕士论文不少于40%;4.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论文100%。
三、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具体方法1.各学院(研究院)组织学位论文匿名评审抽查,按系、所进行抽查。有关资料由学院(研究院)指定专人保管办理。2.每年3月,各学院(研究院)根据专业和学号组织对拟参加答辩的所有博士、硕士研究生进行抽查。被选中的学位论文必须送到省外同类院校或科研院所进行匿名评审。3.抽查的博士学位论文必须由省外同类大学或科研机构的3名博士生导师进行评审,每篇具有相同学术能力的博士学位论文必须由省外同类大学或科研机构(不能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的5名同类博士生导师进行评审;硕士学位论文必须由省外同类大学或科研机构的2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评审,具有相同学术能力的硕士学位论文必须由省外同类大学或科研机构(不能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审核。4.论文提交要求。实行单向匿名评审的学院(研究所)在提交评审期间不隐瞒作者和导师的姓名,只隐瞒作者和导师的姓名。实施双向匿名学院(研究所),不仅要隐藏作者和导师的姓名,还要隐藏学位论文中的作者、导师的姓名和反映作者和导师的相关信息。论文评审书仍采用我校博士、硕士论文评审书。但相应的研究生姓名、学号、导师姓名应隐藏在论文阅读书封面和研究生基本信息栏中,栏中只填写相应的编号。5.评估专家的选择。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建立学科专家数据库,并根据学位论文工作的学科领域和专业随机选择评审专家。论文导师可以提前提出三个要求回避的专家名单。对于涉密学位论文,具体管理办法见《厦门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厦门大学研究〔2006〕31号)。6.评估时间要求。硕士论文应在论文答辩日期前30天,博士论文应在论文答辩日期前45天,同一学术能力申请硕士论文应在论文答辩日期前60天,同一学术能力申请博士论文应在论文答辩日期前90天,按有关规定格式打印装订,学院将直接向评论员发送学位论文。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提交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材料,延长学位论文答辩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7. 论文评审书由评审专家用专用信封封存,直接返回各学院(研究院)。8. 评审意见返回后,各学院(研究院)主管领导指定专人拆封保密,确保评审人的隐名权益,并将评审结果反馈给学位论文作者和导师,但不得有评审专家的单位和姓名。四、其他说明事项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坚决排除非学术因素的干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匿名评审工作的正常进行。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厦门大学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细则》(厦门大学研究〔2014〕处理29号)。5.本办法于2014年6月13日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批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厦门大学博士、硕士论文“双盲”评审细则》(厦门大学研究﹝2006﹞36号)同时废止。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六、本办法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