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督
class="MsoNormal"学术不端行为主要表现为:剽窃、剽窃、挪用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伪造注释;未参与创作,签署他人学术成果;未经他人许可,使用他人签名不当。近年来,国内大学和科研机构的一些学者的欺诈新闻层出不穷,报道频繁。特别是随着论文查重手段的进展,这种学术不端行为越来越难以隐藏。中国经济法是一个独立开放的研究体系,不仅体现在哲学、社会科学甚至自然科学领域的相关理论和方法的借鉴和应用上,也体现在经济法律体系中其他法律学科在概念、范畴和制度上的交流与融合上。总的来说,这种内外兼顾的开放式研究思维,不断鼓励经济法学从其他学科学习必要的学术营养,从而丰富和完善自己的理论体系。目前,我国经济法产业已经启动了第三次理论变革,是在部门哲学思想的推动下,通过构建经济法哲学体系体系,进一步建立哲学或哲学(哲学)理论基础,全面实现经济法理论指导司法实践和内在自给自足的最终目的。 经济法理学研究作为一种思想体系和学术领域,是中国经济法从规范教义向法律规范转变的必由之路。①但到目前为止,国内经济法界还没有足够重视这一部门法的哲学趋势,相关理论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当然,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讨论,如经济法理学与经济法基础理论的关系、经济法理学的定位和使命等。因此,就目前的研究而言,过度追求学科意义上的经济法理学显然是不合适的,更现实的做法应该是从经济法理学的角度出发,坚持从实际问题出发,重点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有一定的案例解决经验和学术研究积累,然后考虑经济法理学的体系建设。应该说,基于哲学或法律(哲学)理论分析经济法问题的研究理念不仅加强了不同法律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丰富和缓和了法律(哲学)理论本身的内容和框架,更好地细化、总结和总结经济法原则,实现未来经济法律研究的重大突破和实质性创新,也相当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