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查重发现当前论文的质量偏低
失去学术论文的原因有很多。论文重复检查结果表明,研究人员的写作水平、人文素养和思想领域是不可或缺的因素,激励机制和评价机制是重要原因之一。
从本质上讲,经济法理学的构建是经济法通过对其固有概念、范畴和制度的规范来探索其存在基础的过程,也是经济法反思、理解和完善自我的过程。经济法理学作为一门学科,是根据其独特的法律逻辑结构建立的理论体系;经济法理学作为一种理论,符合经济法生成、存在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内在逻辑;经济法理学作为一种方法,具有哲学或法律(哲学)理论方法的指导意义。 在西方法哲学研究史上,不同的法哲学流派对法律作为社会现象的存在基础和应用目标做出了不同的判断,或从不同的角度解释和解释8。
应该说,这些论点或观点对我们分析和解决经济法问题具有启发性。同时,国内法哲学和法理学研究中的许多命题对经济法理论的改进也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从现有研究成果来看,国内经济法界的基本共识是将经济法的存在归因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③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构建经济法的法律体系和理论体系。这是因为法律的调整对象是法律存在和划分的基本依据。只有客观地存在需要某种法律调整的特定社会关系,法律才有依据和理由。调整对象的定义实际上是为经济法部门的客观存在寻找现有和公认的现实基础,这对经济法理学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