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毕业论文(设计)诚信检测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位〔2010〕9号),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处理办法》(教育部令)〔2012〕34号和《湖南工业大学论文欺诈行为实施细则》(湖南工业大学政治文字)〔2013〕31)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生学术道德建设,纠正学术风格,防止学术不当行为,学校决定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学术不当行为测试(采用同一网络(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大学生论文剽窃测试系统),具体方法如下:1、测试对象和范围1、应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校按一定比例的本科专业学生。具体抽样学生名单检测前另行通知。考试前另行通知具体抽样学生名单。2.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1.被检测人提交的学位论文电子文件应为答辩前的最终稿件。稿件形式为word格式电子版需要删除封面、目录、版权声明、感谢、后记、附录等内容。整篇论文的字数不得超过0.8万,论文中的所有图片都应被删除或压缩JPG格式,如未按要求提交文件,检测结果为C类结果。文件名称为学院_姓名_学号.doc方法命名。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应符合《湖南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规范及要求》。2.提交时间和流程:本科毕业答辩开始前测试。首先,各学院收集并准备所有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说明书)(电子版),然后通知教务处办公室,学术事务办公室将学生名单发送给学院,学院将在半个工作日内将学生论文打包发送到学术事务办公室实践教学管理部。正常情况下,教务处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返回相关学院,各学院应在收到教务处反馈结果后及时通知抽样学生检查结果和处理方法。提交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名单时,将优秀毕业论文打包发送至教务处。三、检测结果识别标准及处理1.识别标准A:R≤40%通过检测B:40%<R≤60%涉嫌抄袭C:R60%重抄袭的60%注:R 对于整篇文章的复制比,是指被测论文与非学术成果(去除引用)的重合词数占全文的百分比。2.处理方法(1)抽检论文①A考试合格,可参加毕业答辩;②B视为未通过检测。导师指导学生修改学位论文。修改并经导师批准后进行测试,第二次测试结果达到A级标准,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③C视为未通过检测。导师指导学生修改学位论文。修改并经导师批准后,第二次测试结果达到A级标准。抽样论文可以为学位论文辩护,但毕业设计(论文)的最高分数只能为通过;④第二次测试结果仍为B类或C类,未按要求及时向教务处提交测试论文的,在提交论文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的,按不合格处理毕业设计结果。(2)各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①A类视为通过检测;②B类别视为未通过考试,取消优秀毕业论文推荐资格。导师指导学生修改学位论文。修改并经导师批准后,第二次测试结果达到A级标准,由学院学位委员会重新确定,但最高分为好;③C类别视为未通过考试,取消优秀毕业论文推荐资格。导师指导学生修改学位论文。修改并经导师批准后,第二次测试结果达到A级标准,由学院学位委员会重新确定,但最高分为通过;④第二次测试结果仍为B类或C类,在提交论文过程中有欺诈行为者的毕业设计结果按不合格处理。(3)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负责将检测结果报告反馈给学院。受试者对论文的测试过程和结果有异议的,一般由学院学位委员会裁决,并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交处理意见。重大问题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4)抽样论文B类和C类学生人数之和占学院总抽样论文人数的50%(含),每增加5%,减少优秀毕业论文推荐资格,相关学院向教务处撰写书面整改意见。4、该系统的使用只能防止毕业论文写作中的异常引用、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不能保证毕业论文的整体质量。论文的整体质量由导师、评审员和国防委员会判断。5、学校希望各学院师生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进一步加强自律,共同维护我校良好的教育教学声誉,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抽样结果将作为学校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