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论文查重答辩要求
本科毕业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对本科毕业设计评估论文作出了具体规定。
有关规定如下:论文查重成绩可分为五个等级。论文毕业生在同一专业的优秀和良好比例不得超过15%和30%的重复率。
答辩小组的社会成员应根据学生的毕业教学设计完成产品质量和答辩,根据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技术标准,填写本科教育毕业设计(论文)评分表,由组长签字,报答辩委员会审核。评价内容应包括任务完成、毕业设计优缺点、答辩等。答辩委员会可以根据答辩小组的评分结果和评分比例的基本要求,填写评分表中的相关信息审核意见,确定最终结果。学院培训部应编制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结果,报院长批准,输入本科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并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