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考文献中的作者?是否应该列出所有作者?
但凡是写过论文的朋友们都知道论文参考文献是论文中的一部分,参考文献是很重要的。下面带大家更深刻了解参考文献,为大家介绍:参考文献中是否应该列出所有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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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肯定的,我们应列出所有作者。 在GBT7714-2005中,对文献表中文献作者的列出要求超过3人,即只列出前三名,然后添加等待。 但首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违反了作权法,因此应该无效。文献的合作伙伴,无论是多少作者,都是文献的作权人之一。引用他们的作品,只列出部分作权人显然是不合适的。 其次,在很多文献中,后面的作者并不重要。比如作者发现,很多通讯作者把自己的名字列在作者的最后一个。西方文献的中国作者姓名和名称应全部拼写。 GBT7714-2005要求中国人的西方名字用中文拼音,不要缩写。除了第一音节以辅音字母结尾,第二音节在元音字母开头需要加分音符外,双音节名称之间不要加任何字符。 然而,作者发现,当许多期刊引用中国西方文献时,他们经常缩写中国人的名字,大多数双音节名字被缩写为第一个和第二个音节的两个首字母。这既不符合国家标准,也非常不合适。 因为中国有很多同姓的人,所以很难区分哪个作者只靠名字的缩写。比如中国的kong姓可能有几万人(宪字代和祥字代的孔家),姓Zhang的张姓总人口几千万,只加一两个字母,远远不能区分。同样的Li(李)、Wang(王)、Wu(吴、舞)、Yan(严、言、燕、颜)。 不少学者都建议,第一作者的姓名应在文本引用处写全(全拼),所有作者的姓名和名称应在文献表中写全拼。 至于香港、台湾和海外的中国作家,他们可以继续按照主人的原则拼写自己的名字,他们的名字也可以缩短。也有少数民族作家,应注意区分作者的姓名和名字,有些民族的习惯是名字前后,如维吾尔族,在文章发表时,可能是这样,在参考文献表中应该是名字前后。 在文献的沉淀中,文集的前面仍然使用见和In,而不是 GBT7714-2005要求代替见或In,专注于(含论文集)中文献的来源项。 与之前的标准修改相比,这种修改没有明显的优势,很难想象它有见或In的含义。
补充一点起止页码,连续序号和合期期刊的合期号仍使用~ GBT7714-2005要求起止页码与连续序号之间使用-而不是~;合期期刊的合期号之间使用,而不是-、-、~或,。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当阿拉伯数字是基数词或序数词时,波浪线更适合表示两个基数或序数的范围。页码和期号可以看作是序数字,而波浪线显然非常适合。此外,斜杠通常被用作或,而不是和,而合刊期间显然既不是相关的,也不是或关系的。
论文中参考文献这一部分应该是非常严谨的,希望大家可以认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