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要求
学位论文是判断学位申请人学术水平和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也是科研领域的重要文献。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硕士论文质量,规范学位论文写作,特作如下。
1。硕士论文应表明作者在本学科中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对研究课题有了新的见解,有能力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承担专业技术工作。
2.博士论文应表明,作者确实掌握了坚实、广泛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或专业技术方面取得了创造性的成果。
3.学位论文一般用中文写,硕士论文正文不少于3万字,博士论文正文不少于10万字。论文内容要正确,推理严谨,文字简洁,层次分明,说理透彻,数据真实可靠。
4.论文作者应在选题前后阅读相关文献。硕士学位申请人的文献阅读量不少于40篇,其中外国文献至少占三分之一;博士学位申请人的文献阅读量不少于60篇,其中外国文献至少占一半。论文必须有文献综述部分,对所读文献进行分析和综合。在论文中引用文献内容的,应当列入参考文献表,并在参考文献中注明参考文献编号(按出现顺序)。
5.数量、单位及其符号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国家标准未规定的,应当执行国际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同的数量必须用不同的符号表示,而不是一致多义,相同的含义必须用相同的符号表示。学位论文应用最新发布的简化汉字符合《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条例》;专业术语应当统一使用国家自然科学术语审批委员会发布的各学科术语,或者权威专业术语和期刊一般术语;标点符号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标点符号使用条例》的规定;数字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出版物数字使用条例》。
6.应选择图表,避免与文本或图表内容重复。图中的文本、数据和符号应准确,并与文本叙述一致。图片应有图号和图名,图名应简洁、清晰,并与文本内容一致。表应有表序和表名,表名应简洁,与内容一致。图、表、公式应分别顺序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