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的写作细则
(一)毕业设计(论文)应以学校规定的格式书写A4.纸张应书写或打印(手写时必须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手写时,手稿纸背面不得书写文本和图表,文本中的任何部分不得写在手稿纸的边框外,手稿纸不得随意长或短。汉字必须使用国家公布的标准字。
(二)标点符号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标点符号应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标点符号用法使用。特别指出,毕业设计(论文)属于科技文献,按国家规定句号采用圆点 . 文科艺术学位论文可以用。全文必须统一。
(三)名词、名称科技术术术语尽量使用国家自然科学术语审批委员会公布的标准词或国家标准和部门标准规定的名称。未统一规定或有争议的名称术语,可以使用常用名称。用外文缩写代替术语时,首次出现时应在括号中注明其含义。外国名称一般采用英文原名,按名前后原则书写。一般熟悉的外国人名(如牛顿、达尔文、马克思等)。)可以按照通常的标准翻译。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必须采用数量、单位和单位。GB3100~GB3102-93是国际单位(SI)由法定计量单位组成。非物理单位,如件、台、人、元等,可以用汉字和符号组合,如件台、元km、质量浓度gL。
(5)阿拉伯数字用于数字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测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