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流高校新规:研究生未经导师同意发论文,不得用于毕业、评奖!
近日,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发布文件《吉林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在学校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等学术成果管理的通知》,引起了许多研究生的关注,因为其内容涉及到学校研究生论文的发表要求。 包括: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或其他学术成果前,应经研究生教师批准,并登记成果名称、签名人、登记时间等关键内容。 研究生未经研究生教师批准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其他学术成果,不得用于评价、评价、申请各种项目和学位论文成果的要求。 这也引起了热烈的讨论。研究生期间发表的论文必须得到导师的同意吗? 让我们来看看规定的原文: 为什么新规引热研究生不能私发论文?
事实上,关于研究生是否可以私下发表论文的讨论也是一个老话题。 根据我们的正常流程,研究生论文需要导师的指导,未经允许肯定不合适,但事实上,有相当多的研究生没有导师“玩”,但背后,或多或少有一些原因。 学生委屈:如果导师不太“坑”,谁会愿意私发论文? 去年笔者的朋友靠自己的私发论文终于凑够毕业要求毕业了。导师对这种先斩后奏的方法非常生气,直到毕业,两人都不开心。 我问他为什么“勇气”这么大。我的朋友说他很无助。导师总是让他做横向项目。如果他不能完成这个项目,他就不会发表论文。此外,他去年独立取得的成果最终成为了第二部作品。作品是导师和学生B,心里更是堵了一口气说不出来。对自己以后基本没有帮助。为不延毕,偷偷发了一篇文章。 我心里很清楚,朋友的这种情况在学术界并不是个例。事实上,学生私下发表团体研究成果是极其罕见的。一旦核实,这种行为基本上可以切断学生的学术生涯;因此,学生通常在不通知导师的情况下发送自己独立完成的论文。 这样做是因为导师把A学生的研究成果整理成文,把自己或B学生列为第一作者。这种情况不是个人的,而是普遍的。原因是很多导师认为课题组的所有产出都是导师自动拥有的,导师也有决定签名人员和顺序的权利。这也是很多学生私发论文的根本原因。 另外,如果导师不允许发卡论文,不允许毕业,我自己不私下发不是断了路吗?毕竟延毕事大,总要对自己负责。 导师委屈:私发论文出事是谁? 但同样,有些导师也很委屈,研究生背着我发了一篇论文,结果被发现学术不端,那么这是谁呢? 一些导师认为研究生在课题组使用我的仪器和我的资金。结果,他们甚至不打招呼就发了一篇论文。我连签名权都没有吗? 也有网友猜测,吉林大学出台这样的政策,很可能是因为近年来,在教育部发布文件严查研究生论文的环境下,出现了很多学术不端行为,但问责过程中存在责任分不清的问题。所以学校会出这个策略。 总的来说,新政的出台还是引起了很多学生的不满。 大多数人也害怕不能毕业,被压榨等等。
事实上,解决学生“私下”发帖的问题也很简单,因为这本质上是一个签名问题。 首先要明确的是,学生在隐瞒导师的情况下做其他课题是非常不合适的,比如私下接受公司委托做外包,或者擅长用这个课题组的设备和资金做其他课题组的实验。 但是,这种情况应该允许:经过合格实验室培训并完成一个或多个主题的硕士和博士生提出创新观点,并在与导师讨论后进行研究。如果导师在这个过程中没有做实质性的指导,没有写文章,没有修改,学生应该制定作者的签名,而不是自动获得签名权,甚至通信作者的签名权。 事实上,100%的学生绕过导师发表论文是为了按时毕业并获得学位证书,因为他们提交给导师的最后一篇文章大多不能按时发表。因此,如果导师能够理解学生按时毕业的情绪,并且在修改和交付文章时更加积极,大多数学生就不应该采取这样的政策。 大家都知道是得罪老板还得做,一定是学生权衡利弊的后果:是得罪导师却按时拿到学位,还是不得罪导师却不能按时拿到学位找工作? 如果导师能理解学生按时毕业的心情,学生在发表独立研究成果时也能了解导师,讨论合适的签名顺序,那么“私下”发表论文是完全可以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