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论文(设计)管理,促进本科生科学引用文献资源,营造诚信学术氛围,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格建设,提高本科论文(设计)质量,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科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训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获得科研能力的重要手段。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对促进本科生遵守学术规范,提高学术创新意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第二条 学院应采取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原则,防止学术不端行为,加强学术规范教育,提高自律意识;明确职责,落实职责,严格检查,加强检查。第三条 自2013年起,教务处决定采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第二章 第四条工作组织和实施 学院负责检测工作,学院指定专人负责使用该系统。学院从各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随机抽取30%进行测试。成绩预评为“优”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进行测试。毕业论文(设计)样本的抽样方式由学院自行确定,但应公布抽样方案。第五条 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保密用户名、密码、相关测试过程、测试内容和测试结果,不得泄露相关信息;系统仅限于测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严禁使用系统测试本学院以外或其他无关论文。第六条 教务处拥有“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管理员账号。管理员可以查阅各学院子账户的检测内容、使用日志和监督使用情况。第七条 教务处将不时随机抽样各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并将测试结果报告反馈给学院。各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认定学术不端行为,并将认定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部备案后执行。第三章 第八条检测结果的认定和处理 检测结果的识别和处理1、“全文复制比”低于30%(含30%)的,结果类别为A类,视为通过检测;“全文复制比”在30-50%之间的,结果类别为B类,“全文复制比”在50%以上(含50%)的,结果类别为C类。2、“对于检测结果”B”类和“C“论文由导师根据测试结果指导学生修改,修改时间不少于1周,修改后的论文必须重新检查。复查后“全文复制比”降至30%以下(含30%)的,视为通过考试;未通过的,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认定论文中学术不端行为的类型和性质,并根据认定结果提出处理意见,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3、学院推荐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全文复制比”不得超过15%(含15%),高于15%的将被取消资格。第四章 其 他第九条 各学院应按教务处要求计算今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实际考试篇数,并于每年3月30日前与中国知网签订购买使用合同。教务处将按各学院实际支出的50%给予补贴。第十条 该系统的使用只能防止本科论文(设计)中的学术不端行为,不能保证其整体质量。其整体质量由教师、评价教师和国防委员会判断。第十一条 教务处负责解释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