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子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办法
为加强研究生质量保证和监督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和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印发博士论文抽样方法的通知(学位[2014]5号)和《中华女子学院硕士学位授予细则(试行)》(校字)[2015]6 编号)精神,制定本办法。1、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的类别和确定方法包括单向匿名评审和双向匿名评审。1、学位论文匿名评价的类别和确定方法包括单向匿名评价和双向匿名评价。学位论文匿名评价的类别由学位评价分会确定。二、学位论文匿名评审抽查比例新增硕士学位前三年匿名评审抽查比例为100%。若连续两年有问题学位论文,或在一年内有问题学位论文比例超过10%,则随后三年抽查比例仍为100%。否则,三年后匿名评审抽查的比例不得低于30%。三、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具体方法1.学位论文匿名评审抽查由研究生办公室组织,根据部门或专业进行抽查。有关资料由院系和研究生办公室指定的专人保管办理。2.每年3月,系将当年拟参加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名单和推荐的评审专家名单报研究生办公室,学位评审分委组织抽查提交考试。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建立学科专业专家数据库,并根据学位论文工作的学科、专业和领域随机选择专家。3.论文评审员应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导师资格。论文评论员中应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得作为本人指导论文的评论员。4.单向匿名评审是指作者和导师的姓名不对评审专家保密,只对作者和导师保密;双向匿名评审不仅对作者和导师保密,而且对评审专家保密。实行单向匿名评审的学位论文,在提交评审期间,作者和导师的姓名不会隐藏在评审专家身上,只会对作者和导师的姓名保密。实施双向匿名评审的学位论文,不仅要处理作者和导师的姓名,还要处理作者和导师的姓名,隐藏作者、导师的姓名和反映作者和导师的相关信息。5.学位评定委员会应当确定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办法。6.评估时间要求。硕士论文应在论文答辩日期前30天以有关规定的格式打印装订,研究生办公室应将学位论文交给评论员。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提交学位论文评审材料造成的学位论文答辩延期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7.论文评审书由评审专家用专用信封封存,直接返还研究生办公室。8.评审意见返回后,研究生办公室指定专人拆封并进行隐名保密处理后,将评审结果反馈给学位论文作者和导师,确保评审人的隐名权益。四、本办法自2015年3月23日起实施,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