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工作细则
1.测试原则1。所有申请答辩的博士、硕士论文都需要进行测试。2.博士论文检测重复率低于15%,硕士论文检测重复率低于20%。2、工作流程1。参照最新学位论文格式的要求,申请答辩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应按时向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处提交论文电子版。2.各部门上传至文献检测系统进行论文重复比检测,并下载检测结果。3.各部门对学位论文测试报告的测试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并将测试结果反馈给研究生导师。导师签字后,各部门将保留每个学位论文的测试结果。3.检测结果处理1.博士论文总复制率低于15%;硕士论文总复制率低于20%,视为合格,可进入学位论文评审等程序。2.博士论文总复制率高于15%,低于20%;硕士论文的总复制率高于20%,低于30%。论文可在导师的指导下修改,并在10天内申请复试。复试合格者可进入学位论文评审等程序。复试仍不合格的,取消本学位申请资格。3.第一次测试重复率比博士论文高20%、硕士论文超过30%的,取消本学位申请资格。4.测试重复内容包括论文作者公开发表的学位论文、传统测试方法、设备使用方法和名词定义解释、政府文件、法律法规等,由研究生本人提交书面说明,导师参考测试报告确认真实,经培训单位教授委员会确认,适当纠正,结果归档,并报学位办公室备案。5.意图通过提交非学位论文稿等方式避免学术标准检查员,一经发现,学位申请资格将永久取消。4.上诉纠正1。如有异议,请培训单位教授委员会审议,重大问题由学校学位评估委员会审议。2.根据需要,可聘请并成立校内外相关学科专家组,鉴定学术道德违规行为。